【办理规程】税费优惠申领办理规程

    发布时间:2024-01-0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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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操作指南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下面介绍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一)当您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功能申报完毕后,系统会自动统计分析您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若您符合条件,系统会给出如下提示。

     

    请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退税:

    1、若您判断自己符合退税条件并且需要立即退税,请选择“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系统会自动为您跳转至“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模块界面(若未跳转,请参照2操作)。

    2、若您判断自己符合退税条件,但不想立即退税或希望把数据计算准确后再退税,请您选择“符合条件,暂不申请留抵退税”。后期电子税务局会生成一条待办任务,可以点击进入发起流程。如无流程,可在搜索栏搜索“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进入申请。

     

    或通过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选择【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

     

     

    3、若您判断自己不符合退税条件,请选择“不符合条件,不申请留抵退税”,流程结束。

     

    (二)选择是否需要预填?

    01进入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模块后,系统会提示政策条件,再次确认符合条件。

     

    若符合条件,点击“确认”,系统弹出对话框,由您自愿选择系统预填或自行手填数据。

     

    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后,系统弹出退税界面(后续以系统预填为例)。

    Tips:若“选择自行填报申请数据”,则纳税人自行填写所有涉税信息项。

    (二)退(抵)税申请怎么填?

    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选择接收退税的存款账户(该模块只能在下拉框选择,若下拉框为空,请先做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选择退税企业类型(以微型企业为例)

     

    按照实际情况选择“申请退还项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tips: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系统默认为0,请务必记得修改!)。

    其中,国民经济行业一栏,系统为您自动预填,若您已做变更,可根据实际情况手动修改。系统会根据规则判断出企业划型。

     

    系统自动预填退税条件、进项数据及进项构成比例。根据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填写本期可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注:如果您觉得数据与实际数据不一致,可对图中蓝色部分进行编辑)。

     

    若您账户名称与纳税人名称不一致,需要填写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填入办税人信息。

     

    点击提交后,系统会提醒再次核对数据。

     

    点击确定,申请流程结束。系统会自动提示查询流程进度的模块。

     

    (三)如何查询退税流程进度?

     

    选择【征收】

     

    【处理状态】即为流程具体进度。

     

    先申报,后退税;

    提供“预填数据”功能;

    全程网办,无需纸质资料;

    推出简易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起的退税流程将由系统自动审批、自动开具收入退还书,提速退税到账,为小微企业注入活力。

     

     

     

     

     

     

     

     

     

     

     

     

     

     

     

     

     

     

    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申即享”操作指南

    纳税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线上办理或在办税服务厅办理。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完成税源信息维护后办理纳税申报,即可享受到免税优惠。

    01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02

    选择【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

     

    03

    选择需要维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点击【维护应税明细】。

     

    04

    选择【土地应税明细信息列表】中的税源信息,录入“变更日期”,变更日期选择2022年12月份的任意一天。如存在多段税源信息的,选择有效期起止包含减免所属期(2023/1/1-2023/6/30)的那一段。

     

    05

    选择好变更日期后,找到【减免税信息】栏,点击右侧的“+”,新增一条减免税信息。

     

    06

    在新增的减免税信息中,选择【减免性质代码】为“001001160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六大行业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系统自动带出【减免面积】、【月减免税金额】、【减免起止时间起始月份】和【减免起止时间终止月份】。

     

    07

    减免税信息新增完成后,点击“保存”,按如下提示点击“确定”。

     

     

     

    08

    保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将税源信息分段,生成一段所属期为2023/01/01-2023/06/30土地应税明细信息。

     

    09

    房产税的减免税信息维护与土地使用税基本相同,在【房产税税源信息】的【维护从价明细】功能菜单中进行操作即可(减免性质代码为0008011607)。

     

    办理纳税申报

    01

    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菜单,选择要申报的属期,进行申报即可。

     

     

    02

    系统自动填写【当期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的“本期减免税额”,核对“本期应补(退)税额”后即可提交申报。

     

     

    友情提示:

    01

    纳税人既符合《通知》明确的免税政策又符合其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政策的,因本政策执行期限只有六个月,为简化操作,纳税人无需维护税源信息,直接享受其他免税政策即可。

    02

    纳税人既符合《通知》明确的免税政策又符合其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税政策的,《通知》政策执行到期后,将税源的减免税信息维护为其他减税政策的减免性质代码,即可继续享受减税政策。

    03

    税务机关后续核查中发现纳税人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减免税的,及时追缴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

    04

    《通知》所述免税的税款,为属期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税款。纳税人未及时享受免税的,可通过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抵税,办理追溯享受

     

     

     

    三、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备案网上办操作指南

    01

    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00http://etax.anhui.chinatax.gov.cn

    02

    进入主页

    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备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备案】,进入对应模块。

     

     

    03

    填写表格

    点击“税务资格备案事项”,选择您所需要备案的事项。

     

    此处以“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为例。

     

    填写确认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姓名,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

     

    最后,点击保存即可完成资料报送。

    纳税人可进入【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要点须知:

    01

    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当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

    02

    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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